花园煤矿为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金
近期,花园煤矿为9名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荣誉金。
2004年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《关于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荣誉制度暂行办法》规定,从事煤炭行业在井下工作超过25年或地面工作超过30年的职工,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一制作荣誉证书和纪念徽章,同时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荣誉金。花园煤矿按照该暂行办法中的要求,严格审核后,对符合规定条件的9名职工颁发了荣誉证书和纪念章,并按要求发放了一次性荣誉金。
刚领导荣誉证书的二线工人老赵打开荣誉证书,看着映入眼帘的大红字——“献给为煤炭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”和徽章上闪闪发光的——“煤炭工业荣誉矿工”字样,老赵自豪的说:“俺自己都忘了已经干了30年煤矿了,这份荣誉是国家给的,也离不开集团公司和矿对我们这些老职工的关怀,年纪大了,干活没有小青年有力气了,但是我有的是多年积累的经验,趁着还没退休,我要多带徒弟,多传经验,这样才对得起企业,对得起这份荣誉。”
■花园煤矿 桂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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