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资公司圆满完成2018年度年报公示
近期,物资公司财审部主动承担起企业年报公示工作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在规定截止的6月30日之前,提前2个月圆满完成了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,保证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。
根据公示暂行条例规定,一旦市场主体逾期不报送并公示年报,或报送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,并向社会公示。连续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,将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■物资公司 刘方松
受理本司相关的咨询、意见、建议、投诉等事宜,请填写真实个人信息,以便于沟通联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