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安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(包括综合应急预案、13个专项应急预案和13个现场处置方案)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令《关于修改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)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)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(GB/T29639-2020)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341号)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<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>的决定》(省政府令第342号)《煤矿安全规程》(2016)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(试行)》(煤安监行管[2020]16号)《煤矿防治水细则》(煤安监调查[2018]14号)《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》(煤安监技装[2018]8号),并根据《安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》《安居煤矿应急资源调查报告》,修订、补充和完善2021年度应急救援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。
本预案已由专家评审通过,现向社会公布,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居煤矿
2021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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