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强化各级管理人员“一岗双责”意识,近日,我矿组织签订《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
责任书一式两份,党委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、党支部书记,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,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“三管”人员逐级签订。党委书记对全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;班子成员既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,又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;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,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,同时重点加强人事、财务、物资采购等廉政高风险领域内控管理。责任人未能正确履职出现失职失责情况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行追责。
“一份责任书就是一份‘军令状’,意味着庄严的责任和承诺,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,也是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重要内容,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政责任和使命担当,有助于形成以上率下、层层压实、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,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”纪委书记、副总经理史淑强说。
文/图丨李慧芝(政工科)